崔与之〔宋代〕
崔与之
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次韵阴佥宪梦游桃源
王弼 〔明代〕
次韵胡学长喜雨
陈造 〔宋代〕
说之方忧韩公表大夫疾遽致仕乃蒙传视送陈州
晁说之 〔宋代〕
次洪阳岩太卿韵为方蒙仲书监赋西清风月
胡仲弓 〔宋代〕
禅人并化主写真求赞
释正觉 〔宋代〕
无锡刘相幹佑笃信佛法常来参请自和雪窦罂粟
释普宁 〔宋代〕
堪笑
方岳 〔宋代〕
宿衡阳
陈藻 〔宋代〕
与姜羽仪诗
杨维桢 〔元代〕
僧有悟策者见予於珞碛江上诵程子山孙季辰李
冯时行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