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准〔宋代〕
寇准
莱国忠愍公寇准(961-1023),字平仲。汉族,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诗人。太平兴国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大名府成安县。天禧元年,改山南东道节度使,再起为相(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同平章事、景灵宫使)。天圣元年 (1023) 九月,又贬寇准衡州司马,是时寇准病笃,诏至,抱病赴衡州(今衡阳)任,病故于竹榻之上,妻子宋氏奏乞归葬故里。皇佑四年,诏翰林学士孙抃撰神道碑,帝为篆其首曰“旌忠”。寇准善诗能文,七绝尤有韵味,今传《寇忠愍诗集》三卷。
偈五首 其三
释道行 〔宋代〕
通身是口,说得一半。通身是眼,用得一橛。用不到处说有馀,说不到处用无尽。
所以道,当用无说,当说无用。用说同时,用说不同时。
诸人若也拟议,西峰在你脚底。
暮次秭归
陆游 〔宋代〕
夜归
次刘子野送别韵
项安世 〔宋代〕
新愁
王柏 〔宋代〕
危全枫祠
曾季貍 〔宋代〕
送王宾玉
强至 〔宋代〕
送赵惠卿赴玉沙法曹赴玉沙法曹
陈文蔚 〔宋代〕
七月三十日祖母初度时年八十九
杨基 〔明代〕
必大弟赴新城簿
赵孟坚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