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闫先生,羽客流,发蓬蓬不裹头。身骑两白鹿,手掣䨥青虬。
前生七圣相追游,飞翔八极横九州。朝升大罗顶,暮宿昆崙丘。
木公授宝箓,王母发清讴。飞琼弄玉众仙女,行厨上食罗珍馐。
桃花万树核如瓮,东方小儿不敢求。何来醉闯拘翼座,脱巾露顶眠琼楼。
雷公轰轰上帝怒,谪向下土称蓬头。长身大腹状殊绝,赤颧红颊惊庸流。
方瞳射空碧电烱,紫髯拂地苍虹流。终朝一食气逾王,终夜不寝神长游。
严冬雪片大于席,寒冰十丈风飕飗。先生此时赤双足,单衣不御青貂裘。
道旁观者色沮丧,真仙出世谁能俦。和光颇类柱下史,玩俗或比蒙庄周。
仰天大笑暮云碧,茫茫下土皆蜉蝣。朅来偶过勾曲洞,乘鸾跨鹤三峰头。
乖龙左耳割不得,飘然一苇来南州。众中遇我心莫逆,片言立使千金投。
微辞奥旨发中夜,变化恍惚难先筹。时时诧我骨毛异,青城仙伯行相求。
三生石上事非远,努力缮性穷熏修。愧我中年薄闻道,尘埃碌碌随轩輶。
神明凋谢鬓发改,岂将七尺图封侯。感君便欲逐君去,乾坤万事同浮沤。
三公七贵竟何物,五阴四大俱悬疣。何如长啸出寥廓,霍然尽豁平生愁。
闫先生,且莫行,为我留,谪期未满堪夷犹。吾家别业武夷上,铁船丹灶悬高丘。
幔亭之君日来下,三山九曲随冥搜。他年挟尔棹歌去,坐看大海天咫尺,巨鳌赑屃浮中流。
珠宫贝殿耀金碧,清都绛阙喧琳球。鹍鹏一卧九万里,鸿鹄一举三千秋。
玉皇香案倘相忆,羽翰白日飞神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