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5—1646)浙江东阳人,字九一,号玉笥。天启二年进士。授番禺知县。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劾罢阉党副都御史杨所修等,尝谏帝“求治太锐,综核太严”。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以农民军势盛,请割安庆等府,另设巡抚。后代陈新甲为兵部尚书。十六年,以清兵入畿辅,下狱,旋得释。命赴江南练兵输饷。南都陷,请鲁王监国,任兵部尚书,督师江上。还守东阳,兵败投水死。有《吴中水利书》、《张忠敏公遗集》。
七年暑中行,道路万里赊。今夕已七夕,我犹在天涯。
系船苍石根,人影散晚沙。上岸是修竹,仄径如行蛇。
茅屋四五间,往昔佛所家。经禅劫火尽,旧观初萌芽。
墙叠古瓦盆,僧披破袈裟。喜闻拄杖声,扫地自点茶。
何以为我娱,冰雪汲井花。一洗十日渴,分凉到童髽。
盈盈牛女期,不著雨洗车。疏星银汉动,新月玉钩斜。
更呼老奚官,卷芦作鸣笳。莫惊潭中龙,聊起栖树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