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高山峨峨,流水涓涓。长松之阴,有鹤蹁跹。立苍苔,啄白石,而饮清泉。
顾风日之和美,忽长鸣兮戛然。修翎矫雪,逸翩翔烟。
雌雄迭代,俯仰迁延。始凤跄兮焕烂,终龙跃兮蜿蜒。
往来络绎,交错回旋。节若应鼓,机如转圜。拂琪树兮晃朗,落玉花兮联翩。
若有人兮,幅巾道服,安坐调弦。想琴心兮,三叠致妙,舞乎胎仙。
秋水片帆明似箭。又映带烟峦葱茜。有垂钓任公,鸣筝挟瑟开芳宴。
还共举,梨花盏。
质崚嶒,气清远。泛玻瓈、鹧鸪斑擅。拚一饮香浮,醉中海国壶中选。
应胜似,涪阳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