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约〔宋代〕
曹彦约
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次韵林楙南见寄
林季仲 〔宋代〕
次曾宏甫赴光守留别二首韵 其一
曾几 〔宋代〕
听说光州好,淮山是四邻。凝香无一事,奠枕有馀民。
世以文章著,朝须宠数频。西湖便归去,应不待班春。
和谹父连雨快晴
王洋 〔宋代〕
句
韦奇 〔宋代〕
题李子立知县问月台
杨万里 〔宋代〕
绛都春·春愁怎画
蒋捷 〔宋代〕
送任兵曹赴边
高启 〔明代〕
送韩密学知定州
孔武仲 〔宋代〕
送长子琳连州史入觐
章颍 〔宋代〕
赣州再赠
文天祥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