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0—1646)明浙江钱塘人,字元倩,一作玄倩,又字振祖,号退士。崇祯九年举人。十六年授开封府推官。时城被河灌,无人,乃驻封丘。十七年,奉周王渡河居杞县,与刘洪起募兵。福王擢为监察御史,巡按河南。潜夫请加洪起为将军,马士英不听。旋被召还。又被马士英诬为“私谒妖妇”(指自称福王妃之童氏),下狱。南都失,归。鲁王加太仆少卿,进大理寺少卿,兼御史。兵败走山阴,率妻妾投水死。
使民复结绳,老死不相陵。甲兵无所用,舟车无所乘。
使民复畏威,不言而自归。吾言甚易知,知者亦何希。
不知知病,不病乃圣。圣人不病,民莫不敬。不争而胜,不召而应。
天之所亘,民胡不定。天网恢恢,天道日回。抑高举下,损去益来。
有馀不足,既覆始培。圣人胎之,使世皆孩。以柔胜刚,以弱胜强。
处下曷殃,损馀曷伤。受其不祥,为天下王。执契司方,为天古皇。
毋为大匠斲,以劳血指握。道本无名璞,人心方寸觉。
五千牛背言,一画庖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