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七年暑中行,道路万里赊。今夕已七夕,我犹在天涯。
系船苍石根,人影散晚沙。上岸是修竹,仄径如行蛇。
茅屋四五间,往昔佛所家。经禅劫火尽,旧观初萌芽。
墙叠古瓦盆,僧披破袈裟。喜闻拄杖声,扫地自点茶。
何以为我娱,冰雪汲井花。一洗十日渴,分凉到童髽。
盈盈牛女期,不著雨洗车。疏星银汉动,新月玉钩斜。
更呼老奚官,卷芦作鸣笳。莫惊潭中龙,聊起栖树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