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嘉,字士会,陇西(治今甘肃通渭)人。东汉诗人。桓帝时,为郡吏,岁终为郡上计簿使赴洛阳,被任为黄门郎。后病死于津乡亭。秦嘉赴洛阳时,妻子徐淑因病还家,未能面别。秦嘉客死他乡后,徐淑兄逼她改嫁。她“毁形不嫁,哀恸伤生”(《史通·人物》),守寡终生。秦嘉、徐淑今存的诗文并收辑于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余平生不至庐山六月廿八日夜梦同孙季蕃游焉林木参天瀑声如雷山中物色良是一刹甚幽邃傍人告曰此中 其二
泉声㶁㶁树苍苍,云有高僧占一房。粮绝罕曾起烟火,佛来不肯下禅床。
缁流谁可传宗旨,黄敕难招坐道场。何必真分一间住,偶为但过亦清凉。
主人且莫言,听我歌秋云。逍遥望牛首,神爽已翛然。
牛首夫何如,我尝造其区。坐小西南峰,蒸郁浮翠虚。
人言秋云薄,我爱秋云淡。淡以明我心,薄以忘世念。
白衣与苍狗,变态竟何有。此山长尊居,万化有形后。
山高有大云,云大能施雨。若待春阳时,万物皆煦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