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中(1096-1180)宋邵武(今福建邵武)人,绍兴五年榜眼,除起居郎,累官兵部尚书,端明殿大学士,封江夏郡开国公。南宋著名主战派大臣。反对秦桧投降行径,上书陈十要道:用人而不自用,公议进退人员,察邪正,广言路,核事实,节使度,择监司,惩贪吏,陈方略,考兵籍。岳飞遇害,中公当众质问秦桧:“岳飞何罪?”后因桧追捕,徙外二十多年。秦桧死后被召用,任礼部尚书,兼国子司业。卒赠太师,谥简肃,朱熹为公作墓志铭。
使民复结绳,老死不相陵。甲兵无所用,舟车无所乘。
使民复畏威,不言而自归。吾言甚易知,知者亦何希。
不知知病,不病乃圣。圣人不病,民莫不敬。不争而胜,不召而应。
天之所亘,民胡不定。天网恢恢,天道日回。抑高举下,损去益来。
有馀不足,既覆始培。圣人胎之,使世皆孩。以柔胜刚,以弱胜强。
处下曷殃,损馀曷伤。受其不祥,为天下王。执契司方,为天古皇。
毋为大匠斲,以劳血指握。道本无名璞,人心方寸觉。
五千牛背言,一画庖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