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思虞(1593—1657),字元逊,一字彦襄,号赓尧,又号缺庵,青县中街人。明万历二十一年生,弱冠以高才中乡试,万历四十年(1612年)得中举人。官河南兰阳知县。寻升陕西临兆府同知,未赴,解组还。会国变,隐居乡里。顺治元年(1644),有聘书征召入京,亦托疾不赴。顺治十四年(1657)卒,傅山为撰《姚缺庵墓志铭》。雍正十一年奉旨入忠义祠配享。著有《姚思虞诗文集》,《康熙青县志》及《津门诗抄》录其诗。
清心发微妙,如戒香染薰。云何耳根事,乃以鼻观闻。
是谁斫其垩,得毋挥郢斤。岂其耳尘净,鼻尘乃纷纷。
若云香在炉,闻起香何焚。若云香在鼻,闻减香何熏。
是亦非鼻尘,心乃闻之君。心清生定慧,定慧生芳芬。
是闻非闻间,何境不氤氲。泥闻间转碍,香因已离分。
拈花破颜笑,为君證迦文。